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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揭示中央部门单位会议费出国境费超计划超标准

发布时间:2021-01-20 17:29:14 阅读: 来源:网桥厂家

闽南网6月25日讯 审计署24日公布外交部、发展改革委等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,首次大范围披露了中央部门单位会议费和因公出国(境)费的管理使用情况,揭示了超计划、超标准以及转嫁摊派相关费用等问题。尽管这次公布的主要是中央出台“八项规定”之前的情况,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反映出个别部门单位存在的作风问题。

一年超计划开会200多个

从厉行节约、精简会议的角度,现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因公出国(境)管理规定都明确提出,要严格审批会议和出国(境)任务,并纳入计划管理。

但从审计署公布的情况看,半数以上中央部门单位都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的问题。有的一年计划外召开的会议数量高达200多个,有事后补报计划的,也有自始至终未经批准的;而因公出国(境)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的问题也很普遍。

此外,在因公出国(境)管理方面,一些部门单位还存在超过规定人数、天数或擅自增加出访国家、地区和城市等问题,也违反了现行规定。

一年超支出国费上千万元

根据现行规定,中央部门单位召开会议所需的房租、伙食、交通、办公等费用,以及因公出国(境)所需经费,都有明确标准;同时,要求会议应在定点饭店召开。

但审计发现,半数以上部门单位都存在超定额标准列支会议费的问题,以及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问题。有的部门单位还在会议期间安排与会人员参观风景区,并在会议费中承担部分费用。有的会议没有召开却虚列会议费。

此外,部分中央部门单位的出国(境)团组也涉及经费使用不合规,包括无预算、超预算或超标准、超范围列支费用等。有的部门一年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1300多万元。

一个会议摊派上百万元

根据现行规定,会议费应由组织召开会议的单位承担,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;因公出国(境)的费用也不能随意转嫁给其他单位。

但审计发现,有相当一部分中央部门单位将会议费、因公出国(境)费转嫁、摊派给下属单位,或接受企事业单位的资助,有的还挤占了其他支出。

其中,有的部门仅一个会议就摊派给其他单位费用100多万元,有的部门一年转嫁给其他单位的出国(境)费用达数十万元。

□审计公告涉及的57个部门

外交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民委、公安部、监察部、民政部、司法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原铁道部、水利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文化部、原卫生部、原人口计生委、人民银行、国资委、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原新闻出版总署、原广电总局、体育总局、安全监管总局、旅游局、新华社、中科院、工程院、发展研究中心、行政学院、地震局、气象局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、社保基金会、自然科学基金会、信访局、能源局、国防科工局、海洋局、民航局、档案局、供销合作总社、中央统战部、中央外宣办、光明日报社、共青团中央、中国文联。新华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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